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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丹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25-00211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25〕1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5-05-30 11:23:08 是否有效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丹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丹有关单位:

《山丹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山丹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高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房质量安全和农村人居品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25〕26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梯次开展、稳步推进,通过“拆、搬、改、建”等方式,利用5年时间积极稳妥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2025年,完成重要交通沿线129户农村安全隐患住房整治改造任务。到2029年,基本完成全县农村土坯房整治工作,农房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得到大幅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摸底鉴定,明确整治方式

1.摸底鉴定。各乡镇严守“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的住房保障安全底线。结合脱贫攻坚、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建房排查整治等工作成效,对农村住房进行全面排查。各乡镇对有人居住,且初判存在明显质量安全问题的农村住房,特别是土坯房,上报住建部门进行认定(鉴定)。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需要鉴定的农村住房进行认定(鉴定)。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各项实施单位均为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再一一列出)

2.明确整治方式。按照农村住房安全等级、保存价值、建筑风貌、农户意愿等主客观条件,逐户明确整治方式。除连片改造外,根据农户经济能力和整治意愿,主要居住用房为安全住房的,鼓励根据规划布局进行风貌改造或实施搬迁新建;主要居住用房为局部危房的,进行拆除重建或加固改造;主要居住用房为危房的,进行拆除重建;附属用房根据结构安全性和使用价值,进行改造提升或拆除重建;具有传统历史文化价值的农村住房,制定保护措施,落实保护责任,加强日常管护;破损、废弃的温室大棚、土围子、养殖禽畜舍、库房等农业生产设施,根据结构安全性和使用价值,进行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二)落实拆搬改建,分类推进整治

1.拆危治乱。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动员群众对农村小康楼、集中安置点购买住房后仍保留的闲置农村住房、长年无人居住的危旧农房、享受国家政策新建住房但未拆除的原有农村住房及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农村住房以及排查发现的危房进行拆除,并对拆除后的旧宅基地进行复垦或收归统一规划利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搬离居住。优先整治有人居住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住房。对有其他安全住房但仍居住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农房的,动员其搬离,对生活困难群众按照有关政策予以救助。对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农村住房的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鼓励其就近到敬老院或集中安置点居住养老。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残联

3.改造提升。对唯一居住用房认定(鉴定)为安全住房的,根据和美乡村和“八改”工作要求,按照安全必须达标、功能必须配套、风格风貌一致的标准鼓励进行改造提升。对具有传统历史文化价值、地方特色、保存价值的农村住房,进行加固修缮、继续利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4.建设新居。唯一居住用房经认定(鉴定)为危房或居住分散且不在村庄规划区内的,动员其进行拆除。对有建房能力的群众,鼓励其在规划区内,按照集中选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进行建设。对确无能力建房的困难群体,想方设法帮助解决住房问题。新房建成后,及时将原有农房拆除。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地灾搬迁。按照搬出确保安全要求,结合全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由县自然资源局制定专项方案有序推进地质灾害威胁区群众搬迁。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

(三)统筹协作推进,确保整治质量

1.规划布局。将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合理安排整治改造计划和新建农房选址布局。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参照《甘肃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试行)》《山丹县新型宜居农房标准设计图集》,制定整治改造和新建农房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宅基地和建房面积、标准,防止盲目攀比和贪大求洋,为推动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提供规划指引。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

2.确保质量。将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纳入统一监管,严格执行农房建设强制性标准,采用统规统建、统规联建、统规自建等方式,提高整治改造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建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建筑节能、抗震构造措施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监管,严格工序管理、建材管控和竣工验收,全面提高整治质量。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设施配套。对涉及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的集中安置点,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水、电、路、通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提升安置区人居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四)开展评估总结,选树典型经验

1.评估总结。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评估小组,从住房安全、建筑风貌、村庄人居环境、资金争取、政策落实、群众反响等方面制定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对各乡镇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上报县政府。

2.推广典型。对整治成效显著、具有可推广价值的案例进行总结,培树整治改造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的进展成效、特色亮点和典型案例,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整治带来的变化和成效。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建立“县级统筹,部门负责,乡镇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全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等工作。县财政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安排预算资金作为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县级补助。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为纳入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的农户提供融资支持,提升农户融资便利水平。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有人居住的农房排查整治和技术指导服务、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拆违治乱相关工作,整治破旧、废弃农业生产设施,协调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推进的措施办法。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完成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治理,协调指导乡镇政府修编完善村庄规划,提供土地利用指标。各乡镇要将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细化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高效、稳步推进。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建设宜居宜业和美家园的信心和决心,树立正确舆论导向。


附件:1.山丹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2.山丹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山丹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  长:黄国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郭  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剑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新春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郝广恒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周  波  县发改局局长        

        何  跃  县财政局局长

        石  瑜  县住建局局长

        乔胜德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邹世武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褚鸿云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葛  勤  县文体广旅局局长

        黄建胜  县水务局局长

        王晓军 县林草局局长

        赵文波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艾晓鹏  县民政局局长

        杲  杰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局长

        胡秉珍  县残联理事长      

        甘茂林  县地震局局长

        刘维禄  清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姚  垚  位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马楠楠  霍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祝进业  东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王  涛  陈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  娜  大马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  枫  李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周毅年  老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专班负责全面贯彻和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每季度调度全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乡镇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每年年底前向县政府上报整治情况。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石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研究起草全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政策文件,统筹协调专班成员单位工作,牵头组织整治工作重要会议和活动,定期通报各乡镇整治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新经验新做法,指导督促工作落实。

专班下设3个包抓推进小组,县农业农村局包抓清泉镇、李桥乡,县住建局包抓位奇镇、霍城镇、陈户镇,县自然资源局包抓东乐镇、大马营镇、老军乡,组长分别由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员由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小组负责每月定期调度和督导包抓各乡镇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发现、分析和指导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并及时向专班办公室报送调度情况。

专班不纳入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专班成员工作如有调整,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递补,不另行文。工作结束后,专班自行撤销。


附件2


山丹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分解表(2025年)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整治任务(院)

整治范围

1

清泉镇

拾号村

   39

兰张三四线两侧500米范围内

2

清泉镇

祁店村

    2

3

东乐镇

五墩村

   10

4

东乐镇

静安村

    9

5

陈户镇

东门村

    1

6

清泉镇

拾号村

   15

G30高速、312国道两侧200米范围内

7

清泉镇

北滩村

   41

8

位奇镇

  二十里堡村

    4

9

老军乡

潘庄村

    5

10

老军乡

丰城村

    3

   合计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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