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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索引号 6207250015/2025-0004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统计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山丹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5-09-22 09:26:52 是否有效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山丹县统计局

山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23〕5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张政发〔2023〕12号)、《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山政发〔2023〕18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山丹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全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山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2月22日,县政府成立了山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山丹县统计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原则,迅速组建全县“五经普”领导小组及11个乡级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把要素保障作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基础,科学合理做好财力人力物力保障,整体实现人员、经费、装备“三到位”,切实满足普查工作需要。统筹推进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充分发挥部门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435名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山丹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县域经济发展现状,产业结构构成、新兴产业发展、经济增长方式等方面的情况,有利于我们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和政策,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丹实践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切实保证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积极参加张掖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试点,相关人员全程参加。制定了《山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山丹县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采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此次普查,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紧紧围绕数据质量这一核心,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采取乡镇、社区普查员现场审核,县经普办人员平台审核和县统计局各专业人员业务审核的三级会审制度,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核查。为检验我县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普查登记结束后,组织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表明,我县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4.16‰,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398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5.07%,从业人员36332人,增长36.81%;个体经营户13838个,从业人员245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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