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水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 6207250017/2022-0010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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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2-09-01 16:53:31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水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山丹县水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组织开展本区域内水资源的调查和评价,编制区域性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对区域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协调和解决用水矛盾。依法加强区域内水资源管理工作,保护水资源不受污染和破坏。认真落实管护措施,坚决制止在水资源保护区内打井、毁泉、围湖造田、采石、采矿、取土、挖草皮等违法行为发生。做好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
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及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及治理工程项目的治理实施,监督监测,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负责辖区内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及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造成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的编报审批,并督查落实治理等工作。
3、负责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并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公安和司法和主管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受水利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
4、负责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编制、组织、监督实施;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政策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行业节水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农业、工业、生态、生活及各行业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行业用水定额,监督实施全县水资源分配方案;及时掌握、提供高新节水技术、工艺、设备的信息动态和推广应用,开展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培训及重大问题的调研。
5、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搞好投资100万元以上单项水利水电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负责搞好全县投资100万元以下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协助乡(镇)搞好水利基础上的规划、设计工作。
6、承担全县抗旱防汛救灾的技术指导与服务,负责抗旱防汛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的推广与应用;负责编制全县抗旱防汛规划、应急预案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及各种抗旱防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调配使用;承担全县抗旱防汛打井和机井配套设备的维修、安装,以及抗旱机具、抗旱工程配件的维修和加工;指导各灌区、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开展抗旱防汛服务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山丹县水务局部门预算包括:
1.县水务局局机关
2.县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心
3.县水政监察大队
4.县抗旱防汛服务队
5.县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6.县水利勘测设计队
7.县水利建设服务站
8.县水资源保护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9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7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5人),工勤编制0人,自收自支17人。2021年末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7人,在职事业人员5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3人),工勤编制0人,自收自支1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5人,遗属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共计4753.8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07.48万元;本年支出共计7961.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水务局收入决算共计4753.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06.59万元,下降65.35%,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收入情况具体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2.1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9.45%,与上年相比下降0.81%。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7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55%。与上年相比下降85.96%。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水务局支出决算共计7961.32万元,比上年增加3230.98万元,增长68.30%,支出情况具体为:
1.基本支出1113.9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3.99%,比上年减少120.38万元,下降9.75%,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6847.3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6.01%,比上年增加3351.35万元,增长95.86%,主要原因是支付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预付款3000万元及其他项目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07.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67万元,政府性基金3113.8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753.8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61.3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有关支出分类情况如下:
按支出功能分类:水利管理与服务支出3577.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7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15.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5.79万元,比上年增加120.04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3.92万元,比上年减少120.38万元,下降9.75%,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水务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65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支出减少0.4万元,下降9.88%;“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6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情况如下: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水务局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万元,2021年决算支出比2020年决算支出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3.65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6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万元。2021年决算支出比2020年决算支出减少0.4万元,下降9.88%。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的调研、考察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水务局机关运行支出经费880.01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支出减少83.89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5万元,主要是办公用品、复印纸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9万元主要是印刷服务。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水务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其他设备0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水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共计501.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13.8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计3615.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水务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共计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0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山丹县水务局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和组织绩效自评的项目11个,下达资金2575.64万元,具体为: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93.4万元、甘肃省省级水资源费项目山丹县马营河灌区2020年度渠道改建工程165万元,山丹县东乐大口子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790万元、山丹县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13万元、山丹县2021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95万元、农村人饮维修养护工程项目100万元、山丹县石沟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08万元、山丹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安全监测设施项目261万元、山丹县老军乡瓷窑口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110万元、甘肃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补短板项目山丹县农村苦咸水改水工作工程40万元、山丹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100万元,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9%。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山丹县水务局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程序到位,上报及时,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健全,工程建设方案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致,建设任务按施工计划能按时完成;县水务局财审股、各项目法人单位认真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运行规范,未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综上所述,项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受益群众的一致好评。从项目产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影响指标、满意度等指标得分情况计算,项目得分97分,综合评估为优秀。针对每年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水务局切实做好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实行分工负责,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在工程建设中认真执行国家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要求。充分发挥项目法人的核心作用,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各负其责,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